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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内蒙古又有4人被通报!
近日,乌海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4年,乌海市海勃湾区妇联制定了《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违规为4名人员发放信息奖励3580元;2015年,乌海市海勃湾区妇联主席宫振君和报账员李莉去呼和浩特、北京参加培训班,违规报销差旅费620元。今年8月23日,海勃湾区纪委对宫振君诫勉谈话,责成海勃湾区妇联党组对李莉进行批评教育。
2016年9月27日,乌海市海勃湾区林荫街道金裕社区党支部组织开展以观光黄河湿地为内容的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活动结束后支部书记刘燕松组织就餐消费1300元并在林荫街道以社区活动经费列支。今年8月14日,海勃湾区林荫街道党工委给予刘燕松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12月27日,乌海市海南区三完小从2017年度福利经费中列支21590元,在华联超市办理储值卡85张(每张价值254元),以福利形式发给该校85名教师。今年8月21日,海南区纪委对刘改俊、杨应喜诫勉谈话。
内容来源:北方新报(记者 刘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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